重庆住建部发文: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发布时间:2023-01-03 15:50:09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建办质〔2022〕53号)要求,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我市启用新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以下简称新版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员均可申领新版电子证照。建筑施工企业新报名考核通过及延期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自动换发为新版电子证照。
二、申领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登录“渝快办”平台,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核发”事项申领新版电子证照。原有证照将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C0317-2022)要求重新发证。
三、电子证照打开方式
新版电子证照按照国家标准采取OFD格式生成,建议采用最新版WPS、福昕阅读器等支持此格式的国产软件打开查看。
四、查验方式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查验平台
1.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网址:https://zlaq.mohurd.gov.cn
2.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
(二)市住房城乡建委查验平台
1.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
网址:http://jsgl.zfcxjw.cq.gov.cn:7032
2.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微信小程序
五、电子证照应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依据。为实现“减少证明、减少时间、减少环节、减少跑动次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群众在办理下列事项时采取“电子亮证”方式提交材料,提交电子证照后,原则上不再提交纸质证照。
(一)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二)安管人员证书延期、调动、变更、注销;
(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四)其他需要证明安管人员身份的情形。
六、外地安管人员入渝要求
为全面推行电子证照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外地安管人员来渝从业符合以下条件时,与本地安管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一)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可查询到有效信息。
(二)登陆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微信小程序完成实名认证,进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时接受实名制管理。
(三)通过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规则与本地安管人员保持一致。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