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9年建筑业重要政策(请收藏好)
发布时间:2020-03-05 12:00:22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出台】
12月31日,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有望为工程总承包多个重要领域的发展指导方向。该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重点有:总承包方式适用上,赋予建设方更大自主权;明确支持联合体承接总承包项目;前期设计单位可以参加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部分建企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住建部发布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住建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见附件)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
2019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取消造价资质审批,调整施工资质】
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部署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要求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建筑工人实名制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住建部、人社部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3月1日起,《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都将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
【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
2019年9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公布。明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逐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