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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安管总站的要求,凡参加建筑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和延期申请的人员,必须持有本单位注册建造师证,否则一律不得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延期。此规定自2017年2月15日起执行。
2月15日前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项目负责人(B证)考核合格后,必须与3月1日前到安管总站办理好延期换证,逾期安管总站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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