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02 14:50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和征求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意见,我委近期对重庆恒捷源楼宇智能化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集体会审,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0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自公示之日起2天后可通过“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申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具体意见。)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于2020年4月10日24时前,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提交陈述申请,我委不再受理书面陈述材料(涉及专业部门资质的陈述,仍需提交书面资料至5号窗口)。超过公示截止日期的不予受理。陈述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陈述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4楼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400014 联系电话:6367211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2020年第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部分企业名单查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