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通报2019下半年房屋市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
发布时间:2020-03-10 14:47
重庆市关于2019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执法行动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渝建质安〔2019〕26号)的部署安排,2019年10月至12月,我委共派出9个督查组,对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督查,重点对项目安全生产文件贯彻落实、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和实体安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深入检查,共随机抽查87个项目,下达整改通知单64份、执法意见书24份,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04起、实体安全隐患398个;对69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经理共记分386分,其中6名项目经理1次记满12分。
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一)建设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建设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规定支付、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类型共17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以下项目建设单位问题较为突出:
1.黔江区中科•中央公园城四组团项目,建设单位重庆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凭证无法提供等问题;
2.潼南区绿岛•子同街小区(二期)5、6、7号楼及部分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重庆绿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高边坡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高边坡治理工作滞后等问题。
(二)监理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监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中危大工程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等类型共16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以下项目监理单位问题较为突出:
1.黔江区中科•中央公园城四组团项目,监理单位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监理规划和细则中无危大工程监理专篇,未能提供危大工程安全巡视记录等问题;
2.彭水县鑫沃•恒阳府项目,监理单位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监理规划和细则中无危大工程监理专篇等问题;
3.万州区万萃城二期(1)M3组团项目,监理单位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无危大工程监理内容,未对危大工程实施现场监理等问题;
4.梁平区智慧小镇•云集(LP-1-346)1-6~1-9、1-11号楼、地下车库(2/1-1轴至1-26轴交1/3-C轴至3-J轴;2/1-1轴至1-31轴交1/3-C轴至1/2-R轴;2/1-1轴至1-28轴交1/2-R轴至1/2-C轴后浇带)项目,监理单位重庆乐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监理规划中无危大工程监理内容,监理安全责任制的建立不符合要求,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巡视不到位等问题;
5.永川区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一期3号商业地块项目,监理单位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监理实施细则危大工程内容针对性差、审批高支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时把关不严等问题;
6.江津区迪鑫•阳光天宸一期工程(17#-24#楼、S2#楼-S4#楼及地下室)项目,监理单位福州隆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存在支模架验收记录未签字、危大工程悬挑架高度超过20米未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方案等问题;
7.江北区华美•翡丽山(暂定名)三期(24#-26#、32#-34#楼、41#楼、A区车库)项目,监理单位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未针对该工程编制专项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等问题;
8.巴南区凤凰中国西部文化城(三期)(5#楼)项目,监理单位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在项目日、周、月检查记录上签字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施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记录不完整等类型共171起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以下项目施工单位问题较为突出:
1.江北区华美•翡丽山(暂定名)三期(24#-26#、32#-34#楼、41#楼、A区车库)项目,施工单位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施工单位危大工程辨识不准确、卸料平台专项方案未盖章审批、项目经理未提供危大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记录等问题;
2.沙坪坝区重庆医药现代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成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深基坑)方案编制内容缺乏针对性,危大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论证程序未完善即进行施工,危大工程辨识清单不准确且未签字、未盖章等问题;
3.沙坪坝区西永组团K-B2-3-1/07地块(华远•海蓝和光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开展危大工程动态辨识、现场未能提供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清单,超规模危大工程人工挖孔桩论证程序未完善即进行施工,模板支撑架方案未按危大工程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等问题;
4.渝中区大坪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四川华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无危大工程施工期间带班作业记录,危大工程动态判定标定表未盖章、签字不完善等问题;
5.重庆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二十标,施工单位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存在安管人员履职不到位、施工现场裸土未覆盖、未落实扬尘控制“十项强制规定”、施工围挡及大门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等问题;
6.北碚区重庆龙湖蔡家项目二期三批次(2-1、2-28至2-38#楼及地下车库D区)项目,施工单位重庆祥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超规模危大工程(高支模)专项方案论证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7.酉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洪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等安管人员未到岗履职,高支模方案专家论证会无公司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参与等问题;
8.秀山县兴源•黄杨郡三期项目,施工单位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员无到岗履职记录,模架方案专家论证会无设计单位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参与等问题;
9.黔江区中科•中央公园城四组团项目,施工单位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管理体系不规范,未使用最新动态辨识清单,未提供危大工程全面判定表等问题;
10.彭水县鑫沃•恒阳府项目,施工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现场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 18#楼塔式起重机桩基础施工专项方案未编制等问题;
11.开州区开州医药商贸中心项目,施工单位重庆顺通建筑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不规范,方案无指导性等问题;
12.万州区万萃城二期(1)M3组团项目,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塔吊未办理手续就投入使用,危大工程方案编制、交底、验收不规划等问题;
13.奉节县奉节夔州小苑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宏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危大工程塔吊、卸料平台、悬挑架未辨识,悬挑架、塔吊方案编制不规范,楼顶斜屋面支模架(支撑高度超过5米)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未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进行交底等问题;
14.梁平区智慧小镇•云集(LP-1-346)1-6~1-9、1-11号楼、地下车库(2/1-1轴至1-26轴交1/3-C轴至3-J轴;2/1-1轴至1-31轴交1/3-C轴至1/2-R轴;2/1-1轴至1-28轴交1/2-R轴至1/2-C轴后浇带)项目,施工单位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日周月检查开展不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不规范,9#楼使用的插槽式快拆架未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等问题;
15.铜梁区台湾中小企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博悦•悦城”(二期10#、11#楼)项目,施工单位重庆灯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由他人代签带班记录等问题;
16.大足区集美江山(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日周月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整改销号,技术负责人变更后未完善手续等问题;
17.永川区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一期3号商业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高支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规范,日周月检查不规范等问题;
18.荣昌区棠悦府一期(8#-9#、15#-19#、21#楼)及对应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16#楼高支模无方案施工等问题;
19.綦江区千山半岛国际三期C地块A组团地下车库一期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分月检记录公司负责人未签字、悬挑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20.万盛经开区和盛•中央广场二期4-6号楼及地下车库(1-21轴/A-S轴)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古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吊篮无方案安装等问题;
21.南川区金科世界城五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幼儿园楼高支模无方案施工等问题;
22.巴南区凤凰中国西部文化城(三期)(5#楼)项目,施工单位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安全周检,安全员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签字不齐全等问题;
23.江津区迪鑫•阳光天宸一期工程(17#-24#楼、S2#楼-S4#楼及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开展危大工程动态辨识、现场未能提供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清单,日周月检查不规范;悬挑架高度超过20米未组织专家论证施工方案等问题。
三、存在实体安全隐患的情况
本次督查共发现398个实体安全隐患。其中以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1.渝中区大坪小学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四川华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未采用PE线作末端保护接零且一箱多用,开关箱距离用电设备距离过远超出安全使用距离,落地式脚手架内排立杆离墙间无防护,大堂支撑架次梁立杆未下地,施工缝设置结构梁板成悬臂、在上面加载,无任何加固措施,存在梁板受载坍塌风险,外脚手架搭设自制跑梯违反规范行为,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2.江北区华美•翡丽山(暂定名)三期(24#-26#、32#-34#楼、41#楼、A区车库)项目(施工单位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塔吊基础无集水坑,临时用电配电箱多数无保护接零,二、三级配电箱未上锁,26号塔吊无使用登记证,人工挖孔桩未按方案组织实施,采用手摇轮毂提渣、弃渣堆积孔口,坡脚桩口无防护无遮盖,脚手架局部扫地杆缺失,局部连墙件跨度偏大、立杆交错搭接,楼层局部临边未设栏杆、洞口未封闭、栏杆未设踢脚板,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3.沙坪坝区重庆医药现代物流综合基地项目(二期)项目(施工单位四川成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建渝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塔吊接地及保护接零未作,基坑临边堆载,基坑边坡过陡,临时用电高压电缆线路未埋地或架空,车缐机开关箱超出规范距离,基坑人行通道支架搭设不规范,临边护栏设置不规范、立杆间距过大,农民工宿舍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施工人员一间宿舍住50人左右且未配备消防器材,存在坍塌、高坠、火灾和触电隐患。
4.沙坪坝区西永组团K-B2-3-1/07地块(华远•海蓝和光一期)项目(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大地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两台塔吊基坑积水,临时用电开关箱离设备过远超出安全使用距离且一箱多用,型钢悬挑脚手架大角型钢设置不准,支模架有外伸长度过长情况、梁底有独立杆,支架基底垫木层数过多,支模架顶层水平杆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栏杆无踢脚板,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5.北碚区重庆龙湖蔡家项目二期三批次(2-1、2-28至2-38#楼及地下车库D区)项目(施工单位重庆祥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支模架专项方案论证审批程序不规范,立杆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竖向、水平剪刀撑未按方案要求搭设,临边防护设施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悬挑式脚手架立面底部封闭不严,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6.酉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洪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模板支架搭设不符合规范和方案要求,水平、竖向剪刀撑设置不足,顶托偏心受压,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到支撑点长度大于500mm,模板支架与脚手架连接,落地式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方案要求,三面封闭不严密,剪刀撑未按规范设置,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及下层未满铺脚手板,钢筋房开关箱不符合要求、进出线均未接PE线,塔式起重机基础积水严重,1#塔式起重机上人通道不规范,有标准节混装现象,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7.秀山县兴源•黄杨郡三期项目(施工单位湖南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笼顶杂物多,梯门机械连锁人为失效,塔式起重机附着结构处螺栓长度不够,部分标准节连接螺栓长度不够,塔式起重机专用配电箱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出线未接PE线,楼层配电箱多台设备共用一个漏电保护器,钢筋加工区无防护棚,悬挑式脚手架立面底部封闭不严,模板支架水平杆、扫地杆未贯通设置,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到支撑点长度大于500mm,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缺失,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8.黔江区中科•中央公园城四组团项目(施工单位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方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钢筋加工房多台设备共用一个漏电保护器,进出线未接PE线,2#楼安装加工区电缆线随地拖拉现象严重,施工升降机部分齿轮齿条啮合不好,部分齿条磨损严重,2#塔式起重机上人通道不规范,附着方框连接螺栓松动,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缺失,外脚手架立杆偏差较大,开口架漏设“之”字斜撑,剪刀撑未由底到顶连续设置,个别立杆设置在雨棚板上,底部封闭不严密,2#楼底层易燃材料搭设库房,支模架存在扫地杆、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立杆自由端过长,存在坍塌、高坠、火灾和触电隐患。
9.彭水县鑫沃•恒阳府项目(施工单位四川省泸州市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钓鱼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悬挑式脚手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锚固段未达到悬挑段1.25倍,底部封闭不严密,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板,连墙件未按规范及方案设置,支模架扫地杆、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立杆自由端不符合规范要求,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缺失,电箱配置、设备进出线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式起重机未设置专用开关箱,18#楼塔式起重机标准节连接螺栓部分连接不规范,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10.开州区开州医药商贸中心项目(施工单位重庆顺通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模板支撑体系步距超过规范最大要求,立杆自由端高度超过规范要求,外脚手架违规与模板支撑体系相连接,存在坍塌隐患。
11.万州区万萃城二期(1)M3组团项目(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外脚手架立杆基础未硬化,楼栋出入口位置未设置安全通道,外脚手架违规与模板支撑体系相连接,临时用电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12.奉节县奉节夔州小苑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宏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建渝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部分卸料平台后锚固端失效,塔吊附墙件违规与外脚手架相搭,裙楼主梁支模体系立杆自由端高度超规范,人员进出通道设置在卸料平台正下方,且未设置任何防护措施,施工升降机处防护架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部分临边洞口未封闭,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13.梁平区智慧小镇•云集(LP-1-346)1-6~1-9、1-11号楼、地下车库(2/1-1轴至1-26轴交1/3-C轴至3-J轴;2/1-1轴至1-31轴交1/3-C轴至1/2-R轴;2/1-1轴至1-28轴交1/2-R轴至1/2-C轴后浇带)项目(施工单位瑞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乐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楼卸料平台后锚固端失效,6#、9#楼采用重庆市落后淘汰技术落地式卸料平台,6#楼作业层临边洞口防护设置不规范,支模体系立杆自由端高度超规范,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14.铜梁区台湾中小企业园生活配套服务区“博悦•悦城”(二期10#、11#楼)项目(施工单位重庆灯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钢管扣件悬挑架、未编制专项方案,存在坍塌隐患。
15.大足区集美江山(一标段)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个别电动吊篮未见标定标识,塔吊大臂覆盖工人宿舍,塔机三级配电箱未做到动照分设,塔机二级配电箱未设置重复接地,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16.永川区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一期3号商业地块项目(施工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3#楼高支模支撑步距与方案步距不符,22#楼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相连、立杆自由端大于50cm,施工人员高处作业未佩戴安全带,1#塔吊回转限位器失效,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17.荣昌区棠悦府一期(8#-9#、15#-19#、21#楼)及对应地下车库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林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6#楼悬挑架型钢锚固段长度小于1.25倍悬挑段长度,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相连,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严重,6#塔吊部分标准节螺栓松动,19#施工电梯左笼外门机械联锁装置失效,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18.綦江区千山半岛国际三期C地块A组团地下车库一期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科成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个开关箱控制2台用电设备,悬挑架型钢锚固段长度小于1.25倍悬挑段长度、立杆悬空、开口处未设横向斜撑,各楼层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严重,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19.万盛经开区和盛•中央广场二期4-6号楼及地下车库(1-21轴/A-S轴)项目(施工单位重庆古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吊篮无方案安装,4#楼作业区域无临边防护,存在高坠隐患。
20.南川区金科世界城五期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兴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业面用插座代替开关箱使用,施工电梯对开门未设置机械联锁,塔吊使用非原厂附着,高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存在坍塌、高坠和触电隐患。
21.巴南区凤凰中国西部文化城(三期)(5#楼)项目(施工单位南通华东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吊篮高度限位器缺失、安全绳设置不规范,施工电梯站台两侧未封闭或封闭不严,楼层局部临边未设栏杆、洞口未封闭、栏杆未设踢脚板,个别工人登高作业未正确佩戴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22.江津区迪鑫•阳光天宸一期工程(17#-24#楼、S2#楼-S4#楼及地下室)项目(施工单位福建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州隆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有缺扫地杆、缺连墙件、基础积水情况,模板支撑架未按方案搭设,多处缺水平杆,塔吊附着连接方式不正确,在悬挑架上违规搭设外挑水平防护棚,存在坍塌和高坠隐患。
四、处理意见
(一)全市通报批评
对前述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通报中提及到的项目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二)立即更换项目经理
对本次督查1次记满12分的郭才兴(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苏重礼(四川成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陶金桥(重庆元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刘旭颖(洪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永波(四川省泸州市世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雷庆文(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名项目经理,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和市安全总站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更换,未完成更换的项目不得复工。对其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记分的项目经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建发〔2015〕35号),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记分各项运用要求。
(三)依法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应依法依规督促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和实体安全隐患的项目参建单位立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项目整改情况和立案查处情况于辖区项目全面复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安全总站(联系人:文卓,联系电话:63672077,传真:63672073)。市安全总站核实汇总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后续行政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根据区县督促整改及立案查处情况,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依法执行处罚决定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不良(行为)记录、诚信扣分和外地企业入渝信息屏蔽等行政措施,作出进一步处理。同时,我委还将组织对区县整改及立案查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上报情况不实的区县责令改正并全市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督查发现存在安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体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责任单位,要立行整改、消除隐患,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引以为戒,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进行再强化、再落实,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强化监督、严管重罚,加强督查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落实。要以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契机,针对督查组指出的关于本地区队伍建设、监督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深入查找当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和各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盲区和漏洞,全面加强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市安全总站要切实加强市管工程(特别是轨道交通工程)的现场监管,进一步提升风险排查防控处置水平;要督促、指导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贯彻落实好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促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