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报监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8-07-11 10:09
1.《重庆两江新区质量报监资料审查表》;
2. 招投标手续办理情况:公开招标或邀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确认书一份(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直接发包项目,提供施工直接发包情况确认书及直接发包通知书一份(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施工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备案表、规划许可证(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提供4份原件);
5. 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单位鲜章),工程项目部组建文件(原件);
6. 联(代)建的项目资料;
7. 勘察单位资料: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勘察单位鲜章),项目负责人及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8. 设计单位资料: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设计单位鲜章),项目负责人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出示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9. 监理单位资料: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监理单位鲜章),项目班子的任职红头文件(原件),任职文件中各监理岗位人员资格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监理单位鲜章);
10. 施工单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市外企业另须提供入渝备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鲜章),项目班子的任职红头文件(原件),任职文件中相关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加盖监理单位鲜章,提供原件押证);
11. 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及备案凭证(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12. 涉及到“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涉及“三高”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凭证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编写“三高”内容的《施工支护方案》并做专家论证;
13. 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按市建委示范文本要求填写、盖章,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4. 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凭证(原件)、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15.《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6.《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1. 经办人审核资料合格,收件;
2. 综合科负责人审核,站分管负责人审核;
3. 办结。
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渝北区翠渝路 2 号 3 楼质量监督站
经办人员:李倩、陈万才
联系单位:023-67685536、023-6768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