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关于社保问题的解答
发布时间:2016-09-19 09:42
1、企业主要人员指那些人员?年龄、社保有何要求?
答: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企业主要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
2、企业主要人员年龄未到60周岁,无法购买社保,是否可以作为资质人员申报?
答:按照住建部资质标准宣贯会精神,所有60周岁以下人员作为资质人员申报,必须提供社保。
3、社会保险证明如何考核?
答: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4、企业主要人员需要提供多久的社会保险证明?
答:首次申请,提供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换证、增项、升级、延续,提供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5、新《标准》中注册执业人员年龄、社保如何考核?
答:《标准》中注册执业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60——65周岁建造师可以执业,但不能作为资质申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