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明确建筑业企业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专业
发布时间:2016-02-17 10:15:18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明确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十)项规定,在借鉴其他省市做法并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书面请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后,我委对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4个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中的“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的考核标准作如下明确:
一、建筑物纠偏和平移
结构、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二、结构补强
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三、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电气、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
四、特种防雷
防雷专业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防雷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在细化明确上述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要求之后,对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其他考核要求按照新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有关规定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我委联系,联系电话:63670918,63672142。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