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补强(加固)资质标准
发布时间:2016-02-25 15:25:30
一、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技术管理经历并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负责过建筑结构加固工程两项以上,每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
三、企业具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土木工程、结构工程、建筑结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交通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
四、企业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
五、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
六、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七、企业具有相应的特种技术、设备和检测工具,且具有电锤、电焊机、钢筋位置检测仪、拉力计、液压钳等机具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结构补强(加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