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资质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6-01-25 15:41:00
园林绿化资质办理程序
一、园林绿化资质办理程序提供的文件目录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三)园林绿化资质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五)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六)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七)申请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业绩材料的证明资料;
(八)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二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二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二、园林绿化资质注意事项
1、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企业向受理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提供以下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注册资金验报告,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决算年报表,园林、建筑、水、电等有职称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身份证。资质受理部门当场验证后退还企业。
2、省建设厅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等工作的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协会组织借资质审查和公示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各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企业申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首先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4、受理时间。省建设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供一份,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