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序列)
发布时间:2015-10-27 11:40:12
★申请项目所需资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修、维修服务通讯工具、专用车辆;
4、有公开的安装、报修、维修、抢修等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且有24小时值班人员;
5、有必备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设备、工具和仪器;
6、配备4名以上具有工程、经济、会计等初级以上(含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燃气或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7、有4名以上持有燃气行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安装、维修作业人员;
8、有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的作业标准;
9、有完善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承接的业务按照有关标准,监理了严格的检验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
10、有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标准;
11、有与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厂家签订的《安装、维修委托书》;
注:
1、申请表内容用电脑填写,A4纸打印;
2、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